“水十条”提标治理劣五类水 困难几何?

时间:2014-12-11文章来源:未知阅读次数:

继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“大气十条”)之后,我国又一项重大污染防治计划——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下称“水十条”)进入颁布倒计时。曾有相关人士透露,“水十条”的重要目标就是治理劣Ⅴ类水,通过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,达到治理目的。北极星节能环保网小编大胆预测,有可能提标到Ⅳ类水,如果按照地表Ⅳ类水,都有极其严苛的参数,意味着更高的投入。

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,我国的地表水按功能高低可以分为五类,而劣Ⅴ类水,就是污染程度已超过Ⅴ类的水。而我国现行的污水处理厂如果按照一级A类标准排放,COD(化学需氧量)允许排放浓度最高为50mg/L,而根据国家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,Ⅳ类水COD标准限值为30mg/L,这就意味着,中国污水处理厂按照一级A类排放标准处理排放的水相当于劣Ⅴ类水,而且我国目前对河流和湖泊可接纳的污水排放总量没有规定,这就导致了河流“一边在治理,一边在继续被污染”的尴尬局面。

在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中对地表Ⅳ类水列有24项指标,污水处理厂可能最为关注的是下列指标:COD、BOD、氨氮、总磷、总氮等。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限值要达到地表Ⅳ类水的标准,在污水处理中有哪些困难呢?下面小编为大家简单分析一下。

COD:地表Ⅳ类水<30mg/L,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限值50mg/L

现有的污水处理主流技术是非常难达到一个指标,要达到此标准会涉及诸多的现实问题。首先,进水的难生物降解COD是一个重要的因素,对于这些难生物降解的COD要么用臭氧等高级氧化技术氧化为易生物降解COD,或者活性炭吸附,这样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将大幅度增加。

实际上,一个稳定运行的活性污泥污水处理厂其出水COD绝大部分已经是难生物降解的了,对环境不会有太大的影响,也不会再显著消耗水体的溶解氧。

BOD:地表Ⅳ类水<6mg/L,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限值10mg/L

对于以活性污泥工艺为主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这一指标不难达到,但是要稳定、常年地达到并非易事,生物处理过程的一些波动对这个指标会有影响。

氨氮:地表Ⅳ类水<1.5mg/L,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限值5mg/L

氨氮每日都小于1.5mg/L需要足够大的池容,需要曝气的量足够大,否则很容易超过1.5mg/L。污水处理厂进水的氮负荷在时刻变化,要让污水处理厂抹平这些日常生活规律,出水始终低于1.5mg/L,投资及运行能耗将大幅度提高。

总磷:地表Ⅳ类水<0.3mg/L,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限值0.5mg/L

这对于一些敏感水体是非常有意义的,北欧一些污水处理厂排入波罗的海的标准与此类似。总磷小于0.3mg/L意味着全面的化学除磷,而且是大量的药剂投入。在总磷这个指标上,0.3mg/L与0.5mg/L的差别非常大。

总氮:地表Ⅳ类水<1.5mg/L,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限值15mg/L

以现有的技术除非污水处理全部用反渗透技术,否则难以实现。

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,不是火电厂超低排放多上几套设施那样简单,不是多净化几遍的问题,而是整个净化工艺都要发生变化。

比如氨氮强化去除方面,当缺氧池和好氧池容积比一定时,好氧池往往不够,这就需要在好氧池增加填料,通过固定、悬浮、包埋等形式增加微生物的投入量。同时,还可以将部分好氧池改建为膜分离单元。增加SRT(污泥泥龄)浓度和增加MLSS(混合液悬浮固体浓度)。当利用现有设施都不能满足提标改造要求时,就需要增加新建设施。可采用曝气生物滤池等设施进行提标改造。

湖南省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,日处理规模15万吨,目前的污水排放标准为一级B标准,提标改造工程将按照20万吨/日的规模进行建设,主要建设项目包括滤布滤池、加氯消毒池等项目的新建,同时将对紫外线消毒池、氧化沟等进行改造、增加设备。

这次提标改造项目占地约15亩,总投资1亿多元,为2014年湖南省、市重点建设生态环保类项目。提标改造项目建成后,出水中所含的悬浮物、生化需氧量、总磷、总氮能得到大幅下降。